勾兑中心临时罐区等建筑物安全性鉴定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勾兑中心临时罐区等建筑物安全性鉴定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勾兑中心临时罐区等建筑物安全性鉴定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参与谈判。
2、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内容:对厂区内勾兑中心临时罐区、成装一厂成三车间、十号酒库及冀村风雨堆糟场四座单体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总建筑面积约10852㎡。
(3)工期:具备鉴定条件30天或按甲方的安排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检测、人工地基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鉴定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近三年(2020.12-至今)类似检测业绩;
(7)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1)凡有意参加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上午8:00-下午18:00。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资质证书及CMA证书;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④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⑤ 近三年(2020.12-至今)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⑥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 如授权,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将以上资料及单位情况表同响应文件于谈判前一并递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汾酒官方网站()上发布。
7、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采购信息:
采 购 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与设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358-7229423